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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春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彭荣 发表于: 2008-4-14 13:36 来源: 我爱洪江

各乡党委、街道工委,区工委各部委办局,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研究同意
武春兰、龙章华同志任区管委办党组成员;
李翠松同志任区管委办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文明办主任职务;
刘黎明同志任区管委办系统党委委员、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区粮食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陈敏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高坡街街道工委委员职务;
李健同志任区宣传系统党委委员、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曾旺志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桂花园乡党委委员职务;
刘唐斌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计生协会秘书长职务;
王业洪同志任区农业系统党委委员、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
曾庆任同志任区农业系统党委委员、农机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区残联理事长职务;
戴英红同志任区农业水利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在永同志任区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管委办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黄远方同志任区计委系统党委委员、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
米长寿同志任区计委系统党委委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书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宁川峰同志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书记;
蒋志云同志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肖续新同志任区卫生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区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邓伟明同志任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刘博文同志任区商务局党组书记;
袁朝掌同志任区交通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区工委党校校长职务;
杨建平同志任区管委办系统党委委员、审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王建平同志任区宣传系统党委委员、文化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宣教室主任职务;
陈征同志任区文化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河滨路街道工委委员职务;
向培树同志任区经贸系统党委委员、粮食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区工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职务;
朱晓燕同志任区粮食局党组成员;
朱达生同志任洪江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科级);
鄢祥忠同志任洪江公安局党委委员;
谢开军同志任洪江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工室主任;
张辉同志任区人事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永明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杨中杰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文胜同志任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区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舒秋萍同志任区建设局纪委书记;
刘辉同志任区建设局党委委员;
梁思林同志任区工业经济局党组成员;
徐鹏霞同志任区物价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河滨路街道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刘剑宏同志任区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李少军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蔡海军同志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潘小平同志任区经贸系统党委委员、轻纺行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书记(试用期一年)、纪检组长,免去其区工业行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唐孝照同志兼任区工业行业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余智求同志任区工业行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免去其区高坡街街道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龙怀贵同志区管委办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厚贵同志区管委办系统党委委员、审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欧光文同志区管委办系统党委委员、民政局党
组书记职务;
免去赵世芬同志区计委系统党委委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委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俞勇同志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罗炳林同志区农业系统党委委员、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易铁生同志区经贸系统党委委员、轻纺行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杨杰同志区交通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印文良同志区卫生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刘希安同志区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熊生智同志区经贸系统党委委员、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申冬华同志区农业系统党委委薄⑴┗

最新回复

shejing at 2008-4-14 19:31:03
都是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