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07年 03月24日 23:19博客粒子宇宙文章
[wiki]怀化[/wiki]市[wiki]洪江[/wiki]区位于湘西南的沅、巫两水交汇处,总面积115平方公里,辖三个乡、四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9万人,其中城市人口6.1万人,产业工人1.9万人,是典型的老工业城市。座落城中的洪江[wiki]古商城[/wiki],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湖南重要的旅游资源和新兴的旅游胜地。在全国各地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洪江区也正在加速发展,但终因行政体制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稳定面临着严峻局面。行政体制问题已经成为洪江区发展的最大障碍。为此,我们呼吁尽快最终解决洪江区区域行政体制问题,设立怀化市洪江区和区人民政府,或恢复洪江市和市人民政府。
理由如下
一、洪江区域长期以来一直是县市级行政建制,依法设立和保持独立的县级政权机构是洪江稳定与发展的唯一选择。
明末清初起,洪江以水兴商,形成如今闻名遐迩的“洪江古商城”。民国期间,成为湘西南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有“湘西明珠”、“[wiki]小南京[/wiki]”之誉。建国初期至今,洪江区域行政建制变动十余次,但主要是市的建制。1979年由镇恢复为县级洪江市,1987年列入省计划单列市。1997年底,怀化行署改怀化市时为保持区域内12个县市区,故由省报请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由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而成的新洪江市(国函[1997]105号),由此原洪江市变为新洪江市的一部分。1998年7月,湖南省民政厅下文,将合并后的原洪江市改为雄溪镇(湘民行发[1998]第12号)。1999年初,因市县合并和改原洪江市为雄溪镇违背客观规律和民心,引起强烈民怨和引发剧烈社会动荡,由此发生延续3个月的严重“洪江群体性事件”。经党中央高度关注和中央领导批示,最后调集近千名武警和公安干警,打出两百发催泪弹,抓捕十几人,由怀化市进驻四百人的工作组,事件才得以控制。之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撤消雄溪镇,实行市、区分治,黔阳县区域称为洪江市,而原洪江市(被设的雄溪镇)被改为洪江管理区(湘办[1999]58号)。2002年6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将副县级洪江市洪江管理区改为正县级怀化市洪江管理区,直接由怀化市领导,“履行县级行政管理职能”(湘办[2002]37号)。事实充分证明,市县合并和设立雄溪镇是完全错误的。洪江就是洪江,不能被更改,更不能被“克隆”,不允许被降格和人为损害。依法设立和保持独立的县级政权机构,是洪江今后稳定与发展的唯一选择。
二、洪江区域现行体制的设立,违反宪法和有关法律,不利于建立法治与民主社会。
首先,设置怀化市洪江管理区与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和第三十条关于国家行政区域划分的规定不相符,是在于法无据情况下人为划定的。其次,设立怀化市洪江区人大工委、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没有法律依据,其职能赋予也没有法律依据,与宪法第三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和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等诸多条款不相符。核心问题是派出机构没有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却非法履行了主体的职能。第三,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受到削弱。洪江管理区由于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区18岁以上的公民失去了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等的法定的权力,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难以行使监督权。这与宪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与选举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组织法第五条不相符。第四,洪江管理区因没有法律地位和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资格,故颁发的法律证书,如户口簿、居民身分证、婚姻登记证、房地产权证、国土权属证等证书,都没有法律效力。
三、实践证明,洪江区现行行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不利于该区域科学地快速发展。
第一,洪江管理区因为不是县级人民政府,没有县级政府机构代码,故享受不到国家、省级给予县市区的诸多政策性优惠待遇。近几年这方面应得到而没有得到的资金近亿元。
第二,申请的项目、资金,国家、省有关部门不予支持。如“洪江古商城”申报省级、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不能申报立项;“洪江乌骨鸡”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农业产业化笼子,洪江区不能进入。
第三,省级召开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参加的有关会议,洪江管理区往往也要几尽努力才获同意参加。省直除几个部门外,诸多部门尚未了解洪江管理区的特殊体制,这给洪江向上汇报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和难度。
第四,县市区的许多行政待遇,洪江管理区享受不到,而县市区承担的义务,如各项捐款、赞助、财政上解等,洪江却一项不少,并与其它县市区一样参加各项工作考核,权利与义务严重不对等。多年来,洪江每年财政定额上解1308万元,为怀化市13个县(市、区)总和的41.63%,同时每年还专项上解400多万元,上解比例之高为全省罕见。第五,洪江区现行体制造ChengRen才引进难和大量流失。近年洪江多次引进人才多次失败,来洪江创业的外来人才不少但留住的却相当稀少,区内人才大量外流,原因都是体制问题。他们认为,在洪江管理区这样的体制下,洪江的发展趋势是不定的,自己在这里既没有发展KongJian,也难以放心创业。
四、事实证明,洪江区现行行政体制严重影响地方的长久稳定,不利于地方社会和谐。
洪江人民对本地方没有县级人民政府的“身份”和“户口”,“四大家”只是没有法律地位的上级派出机构,古老的洪江被人遗忘,反映十分强烈,要求设立市、区人民政府的呼声不绝于耳。对此若处置不当,有可能再次爆发严重群体性事件。区“四大家”尽管努力做工作,但民意难违。群众因为行政体制问题,时常不同规模地上访、请愿,不时张贴标语,街谈巷议更是常事。到了春节等重大节日之前,群众就制作市、区人民政府的牌子,欲强行挂牌。迄今为止,已有九年时间区“四大家”机关大院门口不敢挂区级领导机构的牌子,怕再次被砸烂,成了典型的无牌政府机关。老百姓认为,不是大家无理取闹,而是行政体制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联。他们提出: 1997年进行市县合并,1998年改设雄溪镇,1999年设立副县级洪江市洪江管理区,2002年设置怀化市洪江管理区,都没有按照宪法、组织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征求洪江人民的意见,是在老百姓不知情、严重违背民意的情况下强行实施的,洪江人民不认这个账。
五、彻底解决洪江区行政体制问题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早解决比迟解决好。
一是洪江群体事件距今已过九个年头,距设立怀化市洪江区也有六个年头,是最终解决体制问题的时候了。多年的运行足以表明,洪江区域必须以县级行政区划的形式存在,不解决好这个问题,洪江久无宁日。
二是省、市党委已换届,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也换届在即,已到了上层解决洪江体制问题的有利时期。
三是洪江区域到现在一直是属三类县的机构、编制并履行县级行政职能,因此设立县级政权机构,既不需要增加内部机构,也不需要增加人员编制,只要一纸批准文件而已,技术操作上没有大的困难。
四是国家主管部门代表国务院已经提出可以“逐级上报审批”洪江区域的体制问题。民政部“民函[2006]425号”指出:“关于将洪江管理区改为怀化市洪江区,要在条件和时机成熟时,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要求,在科学研究、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审批”。我们认为条件和时机均已成熟。本着我们党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解决洪江区域的行政体制问题,是得民心、求和谐、利发展的明智之举。对于洪江,早解决早快速发展,晚解决非常不利发展;对于省、怀化市,早解决早保持一方稳定,晚解决则将增加保一方平安和谐的难度。

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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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洪江的发展应该在环境和旅游开发上做文章.
洪江的环境底子不错,气候也很好,是个休养生息好去处.这也正是现在大城市和经济发达的中小城市所欠缺的.
等咱们发展上去了,腰板也硬了,再把洪江市这块牌子夺回来.
期待事业有成的洪江人多多出力振兴洪江.